中文题名:被追诉人权利保障中的刑讯逼供的证明机制
作者:张剑秋 韩阳 谭琦
第一作者:张剑秋
机构:[1]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处,黑龙江牡丹江157000;[2]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北京100000;[3]牡丹江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黑龙江牡丹江157000
年份:2007
期号:3
起止页码:41-44
中文期刊名:学术交流
中文关键词:被追诉人的权利;程序性事实;证明责任;
摘要:在对被追诉人的权利保障机制中,对刑讯逼供的证明机制的规定是极其重要的一个部分。对刑讯逼供存在与否的证明属于程序性事项的证明,涉及到一般的证明标准和程序性裁判中的证明机制问题。刑讯逼供的事实具有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使对这种事实的证明在实践中很难完成,因此应当明确:刑事实体法追诉中的刑讯逼供证明的证明责任由新的公诉机关承担,证明标准也应与普通案件中的证明标准有所不同,同时,法官不应承担证明责任。
分类号:D915.13[证据制度]
收录:BDHX:【BDHX200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