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抗诉中检察机关的调查取证:透视与前瞻 被引量:13
Investigation and Obtaining Evidence of the Procuratorial Organization in Civil Protest: Dialysis and Expectation
中文题名:民事抗诉中检察机关的调查取证:透视与前瞻
作者:廖明
第一作者:廖明
机构:[1]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100875
年份:2007
卷号:20
期号:1
起止页码:113-116
中文期刊名: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中文关键词:检察机关;民事抗诉;调查取证;
摘要:检察机关办理民事抗诉案件具有一定的调查取证权是其履行法定职责的必然要求,其中书面审查应是检察机关办理民事抗诉案件的主要方式,调查取证则是检察机关办理民事抗诉案件的有效补充。检察机关审查民事抗诉案件的调查取证应在立法上予以明确。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