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古代判词的文学化倾向及其可能的效用 被引量:10
On the Literary Orientation of Ancient Court Verdict and its Possible Effectives
中文题名:论古代判词的文学化倾向及其可能的效用
第一作者:蒋先福
机构:[1]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年份:2007
卷号:22
期号:1
起止页码:27-33
中文期刊名: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判词;文学化;科举取仕;效用;
摘要:判词是中国古代司法机关审理案件的裁决判定书。从留传的历史资料看,中国古代许多判词写得文采飞扬、辞藻华丽,且引经据典,工整对仗,使得本应严肃的判词显得文法(理)兼容,词情并茂,充满了浓郁的文学色彩。这种现象固然受惠于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发达和唐代文风的浸润,但其直接动因还在于开科取仕制度对判词写作的重视。古代判词的文学化倾向使之成为一种文学题材得到后人的承继。回眸其历史文化内涵,对于我国当代司法文书制度的改革或许存在某些可能的效用,特别是对于借用中国本土资源促进法律与文学运动,不无借鉴意义。
分类号:D909.2[中国]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