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贫富分化的社会法理念及其表现 被引量:13
The Idea and Manifestation of Social Law Rectifying the Gap between the Rich and the Poor
中文题名:矫正贫富分化的社会法理念及其表现
作者:雷兴虎 刘水林
第一作者:雷兴虎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年份:2007
卷号:29
期号:2
起止页码:73-88
中文期刊名: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贫富分化;现代性;个体主义;整体主义;社会法;
摘要:贫富分化问题已成为困扰我国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大问题。其根本成因在于西方的个人主义观念及以此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和相应的社会法制度的缺失。矫正贫富分化的主要途径在于以整体主义观念为基础构建和完善社会法制度,这不仅符合现代社会的时代精神和各国社会立法的普遍做法,也与中国传统文化和法律观念相契合。但整体主义只是社会法的观念基础,而不是整个法学的观念基础。整体主义也并不意味着对个体主义的否定,二者是互补的,相辅相成的。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