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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若干条文的理解与适用(第七讲骨盆与脊柱损伤)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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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若干条文的理解与适用(第七讲骨盆与脊柱损伤)

作者:夏文涛 范利华 朱广友 程亦斌

第一作者:夏文涛

机构:[1]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200063

年份:2007

卷号:23

期号:2

起止页码:159-160

中文期刊名:法医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骨盆损伤;脊柱损伤;条文释义;法律适用;

摘要:1 骨盆损伤的检验 1.1 活体检验 损伤急性期进行鉴定时,应注意损伤部位有无肿胀、压痛、皮下淤血.表浅部位的骨折有时可及骨折断端.若耻骨联合明显分离时,可扪及间隙.骶髂关节脱位或髋关节骨折、脱位时,骨盆部或髋部可畸形,并可见关节活动受限,伤肢常缩短畸形.骨盆骨折者骨盆分离、挤压试验结果常呈阳性.会阴部瘀斑是耻骨、坐骨骨折的特有体征.尿道损伤时可存在急性尿潴留和尿道流血.骨盆损伤有时尚可累及膀胱、直肠、肛门、阴道、神经等,引起继发性损伤,有时可形成后腹膜血肿.

分类号:D919.4[法医鉴定学]

收录:化学文摘(网络版);CSCD:【CSCD2011_2012】;生物医学检索系统;文摘与引文数据库;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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