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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德国税法通则》对我国当前立法的借鉴意义     被引量:22

Analysis of Reference of General Tax Law of German to Legislation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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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试析《德国税法通则》对我国当前立法的借鉴意义

作者:刘剑文 汤洁茵

第一作者:刘剑文

机构:[1]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年份:2007

卷号:25

期号:4

起止页码:48-50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德国税法通则》;《中国税法通则》主法;比较和借鉴;

摘要:《税收基本法(或税法通则)》的制定是关系到我国税收法律体系的重新整合与完善,关系到纳税人权利保护与国家征税权实现的平衡。关系到最终实现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的税收法治建设的基础环节。在制定税法通则的过程中.对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必须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加以平衡协调。为积极推进该浩大的税收立法工程,对外国先进的立法经验应当有所借鉴和吸收。《德国税法通则》(Abgabenordnunp)自1919年公布实施以来,几经修改,已经形成了体系完整、结构严谨的税收基本大法,对我国税法通则的制定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为此,特对《德国税法通则》的结构和主要内容加以评介,以为我国《税收基本法(税法通则)》制定之借鉴。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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