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法制的阶段性与超越性——与19世纪英美法制之比较 被引量:9
The Transcendence and Transition of Current China's Legal System
中文题名:当代中国法制的阶段性与超越性——与19世纪英美法制之比较
作者:郝铁川
第一作者:郝铁川
机构:[1]华东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年份:2007
期号:2
起止页码:31-39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学
中文关键词:当代中国法制;19世纪英美法制;阶段性与超越性;经济条件;
摘要: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大体上相当于19世纪的英国和美国。当时英美两国的法制发生的六个主要变化,正是我们研究当代中国法制能否超越19世纪英美法制发展水平的重要参照系。实践表明,凡是主要靠法律理念变革来实现、而不靠或者较少靠经济发展和国家经济实力来实现的法制项目,中国则可以超越19世纪英美法制的发展水平;凡是主要靠经济发展和国家经济实力来实现的法制项目,中国则没有超越英美法制的发展水平。因此,法制最终只不过是经济关系的记录而已。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