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韦伯法律观的批判与反批判——以实质理性为视角 被引量:1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ubstance Rationality: the Criticism and Anti-criticism of Webster' s Attitude on Law
中文题名:对韦伯法律观的批判与反批判——以实质理性为视角
第一作者:金星
机构:[1]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辽宁沈阳110034;[2]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烟台264005
年份:2007
卷号:31
期号:2
起止页码:127-129
中文期刊名: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法律观;实证法;实质理性;
摘要:马克斯·韦伯对于法律问题所进行的规模宏大的比较研究却给其身后的研究者留下了一个难题,即他所秉持的法律观究竞是什么?哈贝马斯以韦伯在其“支配社会学”中关于“法制型支配”的相关表述为切入点,确认韦伯所持的是实证法(反自然法)的法律观,进而从当代资本主义福利国家的法律观念与现实这一“外在视角”以及理性化这一“内在视角”对韦伯的法律观进行批判。然而,韦伯的法律社会学研究本身即在很大程度上蕴涵了对上述批判的反批判。
分类号:D90-052[法律社会学]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