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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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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作者:肖顺武

第一作者:肖顺武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重庆400031

年份:2007

期号:2

起止页码:78-81

中文期刊名:社会科学家

中文关键词:经济法;标准;基本原则;

摘要: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之“纲”,经济法的具体条文则是经济法之“目”,“纲”张才能“目”举。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的本质与价值的交结点,对于经济法的运作具有现实的意义,它是克服经济法作为成文法局限性的有效工具。厘定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要遵循特征性标准、高度性标准、普适性标准以及价值性标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适度干预原则、经济民主原则、社会本位原则、实质公平原则。经济法的四项基本原则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收录: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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