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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主(客)观违法论与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关系——以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的行为为中心     被引量:1

Doctrine of "Rechtswidrigkeit" and Chinese Traditional Theory of Constitution of Crime-- on conduct without capacity of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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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主(客)观违法论与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关系——以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的行为为中心

作者:肖吕宝 韩瑞丽

第一作者:肖吕宝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07

卷号:34

期号:1

起止页码:78-82

中文期刊名: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主观违法论;客观违法论;刑事责任能力;

摘要:按照主观违法论而加以建构的传统犯罪构成理论有别于按客观违法论建构的大陆法系犯罪论体系,两者有着不同的研究进路和研究方法。主观违法论强调有责之违法,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客观的危害行为、刑事责任能力都是违法的构成要素。由于主观违法论将无刑事责任能力之人的危害行为排除在刑法的研究之外,为此,这种因人而异的违法观不能很好地界定无刑事责任能力之人危害行为的性质以及为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根据。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4】;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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