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立法者的伦理素质     被引量:1

收藏

中文题名:论立法者的伦理素质

作者:刘爱龙

第一作者:刘爱龙

机构:[1]南华大学文法学院,湖南衡阳421001

年份:2007

期号:4

起止页码:49-52

中文期刊名:学术交流

中文关键词:立法者;正当性;价值诉求;职业道德;

摘要:对立法者伦理素质的分析是立法主体伦理分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为立法者良好的伦理素质能为基于利益博弈和统治合法性而形成的具有正当性的立法决策结果的现实化提供一个重要的保障维度。换言之,具有良好伦理素质的立法者能极大地提高立法权效益。正是基于这一目的的考量,从立法的正当性出发,对立法者伦理素质的考察就相应地具有法的制度道德和立法者职业伦理的双重视角。在此,价值诉求居于支配性地位,它直接凝结成法律这种权威性规范的制度道德内容,成为判别法律是否优劣的直接标准;职业道德素质则直接表征着立法者的整体精神风貌,成为影响立法权效益高低的一个重要指标。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BDHX:【BDHX200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