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国际商事条约和国际商事惯例的特点及相互关系
作者:左海聪
第一作者:左海聪
机构:[1]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年份:2007
期号:4
起止页码:97-100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国际商法;国际商事条约;国际商事惯例;国际商法渊源;
摘要:国际商事条约和国际商事惯例是国际商法的主要渊源。但两者作为国际商法渊源各有其利弊。国际商事条约的一些内容往往是对国际商事习惯和惯例的编纂,但国际商事习惯和惯例并不因为被编纂就消失了。相反,在作为国际商事条约的一部分而被编纂的国际商事习惯和惯例对缔约国具有确定的约束力的同时,国际商事习惯和惯例对非缔约国仍然具有约束力。在具体的商事案件中,国际商事条约和国际商事惯例的适用因国际商事条约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基于此,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的规定应予以重新考虑并加以完善。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36603);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