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方言学校”事件评析——以我国宪法文本中普通话条款的规范分析为路径
作者:张震
第一作者:张震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07
期号:5
起止页码:26-31
中文期刊名:山东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宪法;普通话;推广;方言;宪法规范;
摘要:对近来所出现的方言学校这一文化现象,有必要从宪法角度进行规范分析。从宪法角度解析方言学校事件,需要先明晰宪法上“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条款的涵义。该条款中的“普通话”与“推广”两词有各自的涵义与功能。方言具有一定的功能,但是其局限性是相当明显的。从理论上的“语言权”的视角看,普通话在我国语言体系上具有优先和主导地位。宪法规范的效力性及至上性是法治国家的基石理念。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在冲突中的统一是宪法价值的精髓所在。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收录:BDHX:【BDHX200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