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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服务提供者民事侵权过错认定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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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网络服务提供者民事侵权过错认定

作者:邱业伟 王志敬

第一作者:邱业伟

机构:[1]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重庆400065;[2]不详

年份:2007

卷号:28

期号:4

起止页码:164-167

中文期刊名: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网络服务提供者;民事侵权;主观过错;注意义务;

摘要:网络服务提供者民事侵权过错认定,应以民事主体实施行为时所负有的注意义务为前提,这亨利于适应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公平、合理地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本文从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行为中的特定技术因素出发,立足传统侵权行为理论,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的界定、分类及其民事侵权过错认定标准提出了构想,这对于网络侵权立法和司法均具有重要意义。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4】;ProQeust数据库;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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