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受理制度改造的理性视角 被引量:14
Rational Analysis of civil litigation system reform concerned accepting and hearing a case
中文题名:民事诉讼受理制度改造的理性视角
作者:宋朝武
第一作者:宋朝武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研究所,北京102249
年份:2007
卷号:22
期号:3
起止页码:41-46
中文期刊名:法学论坛
中文关键词:诉讼受理制度;案件登记制度;滥用诉讼权利;
摘要:民事诉讼受理是纠纷进入司法程序的初始必经阶段,对于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意义重大。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深层次的矛盾不断出现,民众的诉求越来越多,而我国的法律体系和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人民法院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专门机构,应当担负起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历史任务,最大程度地吸纳化解矛盾纠纷。然而,现行民事诉讼受理制度所规定的起诉条件,既包括实体内容又包括程序要求,确定性有余而灵活性、包容性不足,虽然能够一定程度地起到过滤纠纷,节约司法资源的作用,但其对于新型权利诉求进入诉讼渠道的阻隔作用日益显现,甚至为个别地方限制当事人正当诉权的行使提供了借口。在改造方案的设计方面,应当理性审视现有司法资源和司法环境,更宜采渐进式而非跃进式的方案,避免由于准备不足而导致司法不堪重负,制约正常功能的发挥。
分类号:D915.2[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