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市场和谐互动关系之经济法构建研究——以社会中间层主体为路径 被引量:24
Research on Constructing. of Harmonious Relationship Between Government and Market by Economic Law
中文题名:政府与市场和谐互动关系之经济法构建研究——以社会中间层主体为路径
作者:张占江
第一作者:张占江
机构:[1]复旦大学信息中心,上海200433
年份:2007
卷号:25
期号:3
起止页码:87-96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市场失灵;经济法;法律理念;社会中间层主体;
摘要:政府与市场各自的缺陷及二者良性互动机制的缺位,是造成目前社会中种种不和谐现象的深层原因。依据政治学、经济学、法学方面的分析,社会中间层主体是规制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的经济法领域内,实现政府与市场和谐互动的一条重要路径。目前的问题是,规范社会中间层主体的法律立法理念的偏颇、具体制度缺失。因此。匡正相关立法的理念,完善相关制度是亟待加强的。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