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审判对象的变更及其控制
作者:谢进杰
第一作者:谢进杰
机构:[1]中山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275
年份:2007
卷号:47
期号:3
起止页码:112-118
中文期刊名: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刑事诉讼;审判对象变更;起诉变更主义;审判对象狭义论;突袭性审判;正当性控制;
摘要:在强调诉审分离的近现代诉讼构造下,无论法官还是控诉方,其权力均被设定了合理的界限与范围,体现一种分权制衡的机理,显示一种对被告人防御权利的保障的理路。审判对象发生合理的变更,主要基于两种理路,一是“起诉变更主义”,二是“审判对象狭义论”,进而表现为内容、性质及方式上若干类型的变更。面对审判对象变更,利益受影响最大者是被告人,故而要将审判对象变更控制在合理限度内与正当程序中,有效防范突袭性审判的发生。我国现行审判对象变更实践缺乏合理的控制机制,并常常表现为法院与检察院的一种“沟通”,当务之急是要完善审判对象变更程序,对审判对象变更实行正当性控制。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