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首次不罚”制度的法理思考——兼谈行政执法方式的完善
作者:朱晓燕 王怀章
第一作者:朱晓燕
机构:[1]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浙江杭州311100;[2]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浙江杭州310000
年份:2007
期号:2
起止页码:59-64
中文期刊名:行政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首次不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必要性;合理性;
摘要:“首次不罚”制度得以合理存在的界域主要是制度实施的必要性与目的设定方面,其实质是将法律赋予执法主体的自由裁量权主动降低为零,但制度本身设计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降低了执法主体的权威性,打破了法律上的平衡,并存在逆向选择的危险,其预期效果并不理想。只有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坚持执法的原则性,讲究执法的艺术性,增加执法的服务性,方能达致“首次不罚”制度必要性与可行性的有机结合,实现制度设计的初衷。
分类号:D630.1[国家机关工作]
收录:CSSCI:【CSSCI2006_2007】;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