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为贵”语境下我国刑罚制度的创新 被引量:7
On the System Innovation of Criminal Penalty in the Context of "Amiability is Highly Valued" in China
中文题名:“和为贵”语境下我国刑罚制度的创新
作者:李蕴辉
第一作者:李蕴辉
机构:[1]山东政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年份:2007
期号:3
起止页码:29-36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丛
中文关键词:和为贵;刑罚制度;替代刑措施;创新;
摘要:任何制度创新均为着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和谐发展,须立足于本国国情。刑罚制度创新的开放、轻缓的趋势需在我国有其存在发挥效能的社会基础条件。我国本土法律文化中的“和为贵”思想(民间法)所体现的刑罚谦抑、重视民意具有化解冲突的正功能,是我国实行社会服务刑和社区矫正等替代刑措施乃至恢复性司法的基础条件。问题在于如何将民间法纳入国家法律系统中,使之成为“法律控制下的民间法”。为减少“和为贵”传统思想影响下的负功能,应在刑罚制度创新中确立其适用条件和原则。
分类号:D924.13[刑罚的运用]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