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东西方”法律文化的司法——法制现代性中的中国司法 被引量:28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beyond the "East - West" Legal Cultures--Chines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in the Legal Modernity
中文题名:超越“东西方”法律文化的司法——法制现代性中的中国司法
作者:方乐
第一作者:方乐
机构:[1]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南京210097
年份:2007
卷号:25
期号:3
起止页码:29-40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司法;调解;审判;超越;东西方法律文化;
摘要:社会转型与经济转轨使得人与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纠缠交错,利益的结构性冲突也日渐频繁。为此,当下中国的法官在处理纠纷时,就必须在理顺关系、权衡利益、评估得失、摆平事件上下工夫,进而及时地为社会提供一种既缓和并协调好了利益的紧张关系、又衡平了价值冲突的法律产品。然而,这一法律产品的生产,实质上是中国法官充分利用了“东西方”两种文化之中的法律资源,又超越两种司法模式而采取的一种更为实用的司法策略;与此同时,这一司法运作模式的背后,恰恰又反映出了“调解”与“审判”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纠纷处理方式在当下中国实已无区分开来的必要。
分类号:D922.296[交通运输经济和邮电经济管理法令]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35681);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