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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道德义务应是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     被引量:5

Particular Morality Obligation Ought to Be the Gist of Crime of Nonfeas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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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特定道德义务应是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

作者:朱祯学

第一作者:朱祯学

机构:[1]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甘肃兰州730070

年份:2007

期号:3

起止页码:66-68

中文期刊名: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中文关键词:不作为犯罪;义务来源;道德义务;

摘要:将特定的道德义务作为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在司法实践中是可行的。这样不仅能处罚那些违反特定的重大道德义务的行为,而且能通过对违反特定道德义务的行为犯罪化达到提高公民道德水平的目的。

分类号:D924.11[犯罪]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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