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试论赃物的善意取得
作者:刘安宁 刘天福
第一作者:刘安宁
机构:[1]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辽宁沈阳116029;[2]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北京100088
年份:2007
卷号:22
期号:1
起止页码:117-118
中文期刊名:云南财贸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善意取得;赃物;第三人;公示公信;
摘要:善意取得是民法的一个重要理论,目的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但当标的物是赃物时,法学理论有很大的分歧,从保护第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参考国外相关的司法理论,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在举出不适用善意取得的同时,阐述适用善意取得的必要性,研究赃物善意取得应注意的问题以及立法模式。
分类号:D920.4[学习、研究]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