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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正当性研究——以社区为新权利主体     被引量:11

Justification of Protecting Traditional Knowledge by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taking Community as New Subject of Right Simultaneous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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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正当性研究——以社区为新权利主体

作者:李长健 徐海萍

第一作者:李长健

机构:[1]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0

年份:2007

卷号:5

期号:3

起止页码:11-17

中文期刊名:时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传统知识;知识产权;社区;社区发展权;社区传统;

摘要:传统知识是整个人类的宝贵财富。传统知识的基本特征使其难以获得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在权利客体上,基于传统知识的基本特征,对知识产权客体进行发展、扩充,承认传统知识为知识产权保护的特殊客体;在权利主体的界定上,根据传统知识其本身的主体群体性、社区传统根本性特点,结合社区发展权理论,明确以社区作为传统知识在知识产权上的权利主体。对传统知识进行知识产权上的保护具有正当性,是法律公平原则的体现,是尊重人格权的需要,是维护和发展文化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的资源基础,是知识产权平衡激励机制的本质体现。

分类号:D923.4[知识产权]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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