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与行政主体理论的再探讨——以公法人概念为重点 被引量:74
Restructuring the Theories of Juristic Person and Person of Administration
中文题名:法人与行政主体理论的再探讨——以公法人概念为重点
作者:葛云松
第一作者:葛云松
机构:[1]北京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7
期号:3
起止页码:77-99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学
中文关键词:行政主体;民事主体;法人;公法人;机关法人;民法典;
摘要:公法人和私法人的区分是大陆法系对法人的基本分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我国应当重新塑造行政主体理论,特别应当采用公法人概念。在法人一般理论上,则应当修正法人的一般定义,并且在将来的民法典中以更加合理的方式规定公法人问题。国家机关不应当具有法人和行政主体地位,国家才是法人和行政主体。
分类号:D922.1[行政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