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物权法中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几个问题
第一作者:刘运宏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2]新疆大学法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47
年份:2007
卷号:35
期号:3
起止页码:51-56
中文期刊名: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物权法;问题;研究;
摘要:《物权法》坚持民主立法与科学立法的精神,从实际出发,但又在具体内容的规定上“宜粗不宜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公共利益、法律责任、诉讼主体资格、土地使用权等方面或规定得很原则,或没有规定,留下了众多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这些问题或者需要在司法实践中通过司法程序加以确定,或者需要进一步研究并在立法中加以明确。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