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松花江污染事故看跨界污染损害赔偿问题的解决途径 被引量:17
Solutions to the Problem of Compensation for Transboundary Pollution Damage: A Suppositive Case Study of the Songhua River Pollution Accident
中文题名:从松花江污染事故看跨界污染损害赔偿问题的解决途径
第一作者:王曦
机构:[1]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上海200240
年份:2007
卷号:29
期号:3
起止页码:112-117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跨界污染损害;国家赔偿;国际民事赔偿;谈判;协商;
摘要:假定松花江污染事故造成了跨界污染损害,就有了如何对待跨界污染损害赔偿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有国家赔偿、国际民事赔偿以及外交谈判和协商三种基本的方式。基于法律解决国家赔偿和国际民事赔偿的选择不是最佳的,基于外交解决的谈判与协商应是中俄双方应当采取的妥善的解决办法。
分类号:D993.5[海洋法]
收录:BDHX:【BDHX2004】;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