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我国宪法救济制度的完善
作者:胡锦光
第一作者:胡锦光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07
卷号:22
期号:4
起止页码:1-8
中文期刊名: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宪法;宪法救济;立法法;
摘要:我国宪法中规定了一系列公民基本权利,“有权利必须要有救济”的法治理念下,当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到侵犯时也必须有相应的宪法救济。在我国,宪法、立法法等法律中规定了我国的宪法救济制度,但目前这一制度缺乏实效性,必须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认为,在完善宪法救济制度时,首先必须区分合法性审查与合宪性审查之间的界限,并在救济主体、救济对象、救济程序等方面,根据我国的实际建立更为严密的制度。
分类号:D911[国家法、宪法]
收录: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35836);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