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公民养老权涵义论析
第一作者:马新福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年份:2007
卷号:25
期号:9
起止页码:40-42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养老权;人权;社会权;
摘要:养老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在我国,养老权的权利主体是60周岁以上的公民,养老权的义务主体是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养老权的内容包括生活保障权、医疗保障权和受赡养扶助权。养老权具有普遍性、资格性、基础性、社会性、综合性的特点。
分类号:D923.9[婚姻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