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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制受体法律责任体系的重构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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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调制受体法律责任体系的重构

作者:李志刚

第一作者:李志刚

机构:[1]北京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7

期号:6

起止页码:90-98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调制受体;责任体系重构;沟通性与可替代性;结构合理;适度有效;

摘要:经济法上调制受体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本法责任优先、他法责任或然性并科的复合多元系统。以“人身罚、财产罚、资格罚、名誉罚”的新分类角度,可以发现其中的内在沟通性和外部可替代性,从而为制度的科学设计提供理论依据。实践中,在充分发挥本法责任之经济性和规制性优势的同时,还应坚持法定、适度和绩效的基本原则,力争责任体系的结构合理、功能协调、适度有效,并注重和运行机制相匹配。

分类号:D922.26[财务管理和会计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3619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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