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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定原则批判——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条     被引量:16

Critique of the Numerus Clausus Principle: In Addition Commenting Article 5 of Real Right Law of P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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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物权法定原则批判——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条

作者:杨代雄

第一作者:杨代雄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年份:2007

卷号:13

期号:4

起止页码:20-31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社会发展

中文关键词:物权;物权体系;物权法定原则;私法自治;物权法;

摘要:物权法定原则下的物权体系是封闭性的,不能及时吸纳经济生活实践中涌现出来的新型物权。物权法定原则限制了民事主体的财产自由,违背了私法自治原则,而且没有充分、正当的立法理由。我国《物权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了物权法定原则,这是一个不明智的立法选择,将来应当予以废弃,代之以实行物权自由创设主义,以公示性作为物权与债权的区分标准,使物权体系由封闭走向开放。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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