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硕士资格造假案的行政法思考 被引量:2
Analysis of the Case of Entry Qualification Forging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dministrative law
中文题名:报考硕士资格造假案的行政法思考
作者:张峰振
第一作者:张峰振
机构:[1]徐州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江苏徐州221116
年份:2007
卷号:6
期号:2
起止页码:59-63
中文期刊名: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撤销行为;行政处罚;补救性行为;瑕疵治愈;
摘要:中山大学因陈某变造大专学历考研,而宣布其研究生毕业证书无效并撤销其硕士学位的行为,不是以惩罚为目的的行政处罚行为,而是以恢复原有法律状态为目的的补救性行为,但又不符合补救性行为所要求的要件,并且陈某的变造行为造成后果的瑕疵已在其毕业时治愈,故中山大学不应、不能且无需对陈某作出处理。
分类号:D922.1[行政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