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我国《商事通则》的制定——兼评商事立法之选择     被引量:1

收藏

中文题名:论我国《商事通则》的制定——兼评商事立法之选择

作者:罗海山 徐俊杰

第一作者:罗海山

机构:[1]大连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116023

年份:2007

期号:07X

起止页码:91-92

中文期刊名:现代企业教育

中文关键词:商事通则;指导思想;体系结构;

摘要:我国的商事立法一直采用颁布单行法的模式。但实践表明,仅具有个别领域特征的单行商事法律不足以适应调整商事关系的需要,还需要具有一般性调整特征的商事法律,即商事通则。它是规定调整商事关系的共同性规则。商事通则的体系结构应根据我国现实的理论、立法和实践来确定。

分类号:D923.99[商法(总论)]

收录: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