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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与民事合意性纠纷解决机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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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和谐社会与民事合意性纠纷解决机制

作者:张嘉军

第一作者:张嘉军

机构:[1]郑州大学,郑州450052

年份:2007

期号:4

起止页码:135-138

中文期刊名:理论探索

中文关键词:和谐社会;民事合意性纠纷;解决机制;

摘要:民事合意性纠纷解决机制有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但是,透视我国民事舍意性纠纷解决的现状,却严重地存在着与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不相符合的地方:一些现有的合意性纠纷解决制度并不具有当然的法律效力,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合意性纠纷解决制度并不为法律所认可。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条件下,应从立法上明确规定诉讼和解与执行和解的法律效力,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对于协议不起诉、协议撤诉、协议不上诉等合意性制度的效力应当获得法律的认可。此外,对两大法系明文规定的其他一些民事合意性纠纷解决制度,也要合理地吸收。

分类号:D920.0[理论]

收录:BDHX:【BDHX2004】;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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