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民事诉讼中之自由证明
作者:占善刚
第一作者:占善刚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生
年份:2007
卷号:25
期号:4
起止页码:79-83
中文期刊名:法学评论
中文关键词:证据调查;严格证明;自由证明;释明;
摘要:依证据方法及证据调查程序之差异,在民事诉讼法领域,存在自由证明与严格证明两种证明方式。自由证明的目的在于缓和严格证明的非柔软性,确保裁判的迅速作出,故有其合理性。但由于自由证明在证据方法及证据调查程序上皆不受法的拘束,故相对于严格证明,在事实认定的公正上存在其弱点,因此自由证明之适用对象应限定在诉讼要件事实、外国法、特殊经验法则等非本案判决事项上。另外,自由证明与释明虽同为灵活之证明方式,但二者间却存在本质之差别。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