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刑事和解的模式和程序
第一作者:王敏远
机构:[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2]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3]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4]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研究人员、法学博士;[5]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6]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年份:2007
卷号:15
期号:4
起止页码:10-12
中文期刊名: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刑事和解;程序;未成年人犯罪;自诉案件;轻微犯罪;刑事案件;公诉案件;检察院;
摘要:首先,我们是在什么样的范围内来讨论刑事和解这个问题?当前在刑事和解的试点中,各地检察院都是很谨慎的,一般仅对轻微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适用刑事和解。我们可以把刑事案件分为两类:一类是自诉案件,一类是公诉案件,这个分类是比较周延的。如果刑事和解仅仅局限于自诉案件的话,那么探讨刑事和解没有太大的意义,因为自诉案件本来就是可以调解的,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