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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罗马法上对人之诉与对物之诉的区分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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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简论罗马法上对人之诉与对物之诉的区分

作者:金可可

第一作者:金可可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民法教研室,上海201620

年份:2007

期号:4

起止页码:182-186

中文期刊名:学海

中文关键词:罗马法;诉;对人之诉;对物之诉;债权物权区分说;

摘要:罗马法上的诉的概念以及对人之诉与对物之诉的区分对后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罗马法上的诉实际上是实体权利的表达。对人之诉与对物之诉的区分,建立在两者适用范围及其使用程式的区别之上。这一区分对债权物权区分说的形成产生了重大影响,但也具有其区分的不彻底性;19世纪德国潘德克顿法学家们为了解决这一不彻底性而提出了种种不同的解释。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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