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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之性质——从德国法的有关规定说起     被引量: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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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预告登记之性质——从德国法的有关规定说起

作者:金可可

第一作者:金可可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

年份:2007

期号:7

起止页码:108-120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预告登记;物权性;绝对效力;债权性;债权物权化;

摘要:预告登记所保障的是针对物权变动的债权请求权;经保障后的此项债权请求权则被赋予了一定的物权效力。这种物权效力在此体现为物权的绝对效力,具体包括权利人所享有的处分或继受保护、诉讼保护以及对抗破产及强制执行的能力。但由于支配性之缺乏及其从属性,预告登记始终保持着债权性。预告登记属于“债权物权化”现象之一种类型。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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