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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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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主体地位

作者:李东骏 马亮亮

第一作者:李东骏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者130012

年份:2007

卷号:28

期号:7

起止页码:110-111

中文期刊名: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合作社;法律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其意义影响深远。然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主体地位的确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通过对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制度基础、法律性质的分析,进一步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主体地位建构的可能性。

分类号:DF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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