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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徒制VS学院制——诊所法律教育的产生及其背后     被引量: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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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学徒制VS学院制——诊所法律教育的产生及其背后

作者:张红

第一作者:张红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

年份:2007

卷号:19

期号:4

起止页码:498-512

中文期刊名:中外法学

中文关键词:诊所法律教育;学院制;学徒制;艺术实践;法律实践;教育方式;法学教育;弗兰克;

摘要:……法律实践与判案不是科学,而是艺术,是律师和法官的艺术。任何一门艺术中只有很少一部分是可以从书本上得到的,无论是绘画、写作还是法律实践。一门艺术最好的教育方式通常是在这门艺术实践中有着很高技巧的人的指导下进行学徒式的训练。这种方法在美国法学教育中曾被采用过。现在我们需要恢复这种方法。——杰罗姆·弗兰克(JeromeFrank)

分类号:D9-4[法律]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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