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以人为本与法治发展——兼论程序公正的权利表达
第一作者:郑成良
机构:[1]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上海200240
年份:2007
期号:4
起止页码:93-98
中文期刊名:学习与探索
中文关键词:以人为本;权利公理;积极福利;程序优先;法治发展;
摘要:在法治发展中坚持以人为本,首先应通过法律尊重和保障人的正当权利。现代意义的权利理念是从西方起步的,但权利公理作为本土法律文化的一部分,其论证路径必定依循本国法治发展的内在逻辑。就当下中国而言,需要处理好民本的固守与正当性权利概念的引进、“国家悖论”与地方性权利的参与、回归政治国家与权利的程序法则三个基本关系。中国的权利公理在前现代社会是以福利为基点的,而在现代社会则是以权利为基点的。权利本位导向的“积极福利”理论应是法治发展的基石。权利公理的证成及“积极福利”理论的兴起,都要求在实现以人为本的法治建设中关注权利的程序性规范问题。在司法过程中,司法公正的特殊品质决定了程序公正优先,它是走出“丛林正义”、迈向法治社会的先决条件。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