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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法学方法论之拷问——以犯罪学学科定位为视角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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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注释法学方法论之拷问——以犯罪学学科定位为视角

作者:皮艺军

第一作者:皮艺军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年份:2007

期号:4

起止页码:8-15

中文期刊名: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中文关键词:犯罪学;刑法学;方法论;比较;

摘要:犯罪学与刑法学在方法论上存在着显著差异。犯罪学研究事实存在的犯罪,因此是真正意义上的“犯罪研究”;刑法学是不研究“犯罪”的,其可以称之为“某某罪的研究”、“罪名研究”或是“犯罪的法律解释”。犯罪学是前犯罪学科,是上位学科;刑法学是犯罪后学科,犯罪学不只是为刑法学服务。犯罪学与刑法学有着明确的学科疆域界定。犯罪学强调互动关系,将社会和人的行为所表现出来的经验事实化成不同的变量,统计并观察各种变量之间的相关性;刑法学是注释法学,我注法条,法条注我。这种注释方法不应奉为法学研究教学之圭臬。

分类号:D917[犯罪学]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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