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欺诈客户行为表现及其民事责任    

收藏

中文题名:欺诈客户行为表现及其民事责任

作者:周帆

第一作者:周帆

机构:[1]最高人民法院

年份:2007

期号:09S

起止页码:8-11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客户利益;民事责任;行为表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权利义务关系;证券公司;欺诈;证券账户;

摘要:投资人在证券市场上进行投资,必须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后,再根据证券账户在某家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并存人资本金,通过证券公司在交易所的席位进行交易。投资人作为证券公司的客户,既与证券公司存在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因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存在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约定和法律规定。证券公司不得损害客户利益.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4】;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