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与国民待遇原则的冲突与协调——以跨国知识产权诉讼为视角 被引量:1
On the Conflict and Cohesion of Application of Principle of Court at the Place of One's Inconvenience and National Treatment
中文题名: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与国民待遇原则的冲突与协调——以跨国知识产权诉讼为视角
作者:范晓亮
第一作者:范晓亮
机构:[1]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合肥230039
年份:2007
卷号:6
期号:3
起止页码:20-23
中文期刊名: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跨国知识产权诉讼;不方便法院原则;国民待遇原则;
摘要:跨国知识产权诉讼是当今各国对知识产权进行国际保护的主要途径.如何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诉讼中遵循国民待遇原则,是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关键.由于跨国知识产权诉讼的复杂性、新颖性以及相关立法的滞后,造成了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为片面追求司法任务的简单化,往往会拒绝外国原告的诉讼.不方便法院原则就成为拒绝当事人诉讼的最好理由,其中美国的做法最具有代表性.这与TRIPS协议等保护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所确立的国民待遇原则相冲突.为给予国际知识产权流动以更多的保护与协调,各国应完善跨国知识产权管辖权体系,确立严格的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的标准.
分类号:D923.4[知识产权]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