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中的权界式公民义务规范 被引量:2
On Citizens' Obligations Norm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in the Constitution
中文题名:论宪法中的权界式公民义务规范
作者:蒋清华
第一作者:蒋清华
机构:[1]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年份:2007
期号:3
起止页码:17-20
中文期刊名: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权界式;宪法;义务;权利;规范形式;
摘要:以义务性规范的形式对宪法权利作出的限制规定,就是宪法中的权界式公民义务规范,它有概括限制型和具体限制型两种类型。宪法权利的法律保留限制式规定,不应视为公民义务规范。权界式义务规范在创设目的、出现位置、表述转换等方面与明示式义务规范有着重大区别。权界式义务规范附属于公民宪法权利规范本身,它可以转换成非义务性的表述,其实质是表示权利应当有所约束。关于宪法权利之限制规定能否被视为公民义务规范的争议,可通过形式与实质的双重视角予以化解。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