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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对象概念的反思与重构     被引量:7

Target of Crime: Rethinking and Re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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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犯罪对象概念的反思与重构

作者:许发民 康诚

第一作者:许发民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2]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年份:2007

卷号:29

期号:5

起止页码:121-128

中文期刊名: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直接犯罪对象;间接犯罪对象;犯罪客体;

摘要:刑法学者之所以在不同场合赋予犯罪对象不同含义,是因为我国刑法理论中的传统犯罪对象概念存在一定的缺陷。有必要重构犯罪对象概念,将“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具体人和物”与“犯罪客体的直接物质承担者”两种含义适当分离,在理论上区分为直接犯罪对象与间接犯罪对象,二者作为犯罪实行行为指向的事物,有时可发生部分重合,但功能上并不相同,不可相互替代。

分类号:D924.35[侵犯财产罪]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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