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行政意思表示
第一作者:张弘
机构:[1]辽宁大学法学院,沈阳110036
年份:2007
卷号:20
期号:5
起止页码:43-49
中文期刊名: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中文关键词:行政意思表示;正当性;权利;构成要件;
摘要:传统的行政法只强调行政主体的单方意志性,几乎忽略行政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因此造成行政之极其不平等.而行政意思表示则在承认双方平等的基础上,更加关注行政相对人的行政意思表示,从而实现对行政相对人的尊重.行政意思表示首先是行政法保护的一种自由权利,同时也是构成行政行为的重要条件.当下应通过立法限制行政主体行政意思表示的滥用,确立并扩张行政相对人的行政意思表示内容.
分类号:D912.1[行政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