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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1804年《法国民法典》中的人格与人格权——兼论我国民法典的应然做法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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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1804年《法国民法典》中的人格与人格权——兼论我国民法典的应然做法

作者:曹险峰

第一作者:曹险峰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年份:2007

期号:5

起止页码:289-292

中文期刊名:社会科学战线

中文关键词:人格;财产权;人格权;

摘要: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确证了“从身份到契约”的伟大转变。但囿于它所处的那个时代,法国民法更多的是从财产权享有的角度看待人,忽视了人格权的享有与维护。在人权运动蓬勃发展的今天,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应站在现代民法的立场上,将人格权与财产权的享有看成人格不可偏废的两个方面,并以合理的制度建构体现此种要求。

分类号:D956.53[法律]

收录:BDHX:【BDHX2004】;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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