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刑事缺席审判的适用范围——比较法的视角
作者:张吉喜
第一作者:张吉喜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7
期号:5
起止页码:72-78
中文期刊名:中国刑事法杂志
中文关键词:刑事诉讼;缺席审判;适用范围;
摘要: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学界的共识,但是在刑事缺席审判的适用范围上尚存在一定的分歧。从比较法的角度来看,刑事缺席审判主要适用于两种情形:一是,被告人自愿缺席;二是,在特定情况下,被告人非自愿缺席或自愿与否不明。在这两种情形下,对被告人进行缺席审判都具有一定的正当性,原因在于被告人的出庭权不仅具有可放弃性,而且在特定情况下还具有可限制性。我国在未来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时,也应当将其适用范围限定在上述两种情形。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CSSCI:【CSSCI2006_2007】;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