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刑事缺席审判的适用范围——比较法的视角     被引量:15

收藏

中文题名:论刑事缺席审判的适用范围——比较法的视角

作者:张吉喜

第一作者:张吉喜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7

期号:5

起止页码:72-78

中文期刊名:中国刑事法杂志

中文关键词:刑事诉讼;缺席审判;适用范围;

摘要: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学界的共识,但是在刑事缺席审判的适用范围上尚存在一定的分歧。从比较法的角度来看,刑事缺席审判主要适用于两种情形:一是,被告人自愿缺席;二是,在特定情况下,被告人非自愿缺席或自愿与否不明。在这两种情形下,对被告人进行缺席审判都具有一定的正当性,原因在于被告人的出庭权不仅具有可放弃性,而且在特定情况下还具有可限制性。我国在未来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时,也应当将其适用范围限定在上述两种情形。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CSSCI:【CSSCI2006_2007】;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