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法人代表越权行为与表见代表制度
第一作者:宋宗宇
机构:[1]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45
年份:2007
期号:5
起止页码:110-114
中文期刊名:社会科学家
中文关键词:法人代表;超越权限;表见代表;
摘要:“代理说”和“代表说”对法人本质有着不同认识,但是在法人代表的法律地位问题上,二者却呈现出日益趋同的现象。法人代表超越权限行为,既包括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又包括超越法律、章程及内部决议和规定对其代表权限制的行为。依据表见代表理论,法人代表超越权限的行为不应一概地认定为有效或者无效,当在第三人为善意且无过失时,该越权代表行为应为有效。我国关于表见代表的规定存在主体限定过窄、认定标准不清、缺乏统一的制度体系等缺陷,应当从法人对善意相对人、法人代表对法人、法人代表对相对人的法律责任角度来完善法人代表表见代表制度。
分类号:D912.29[经济法]
收录: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