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社会保障基本权
作者:董溯战 冯斌
第一作者:董溯战
机构:[1]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上海 200237;[2]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上海 200070
年份:2007
卷号:25
期号:10
起止页码:44-47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社会保障基本权;社会权;效力;宪法诉讼;
摘要:社会保障基本权是指公民所享有的依照宪法请求国家等公共主体提供援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或提高生活水平的基础性权利,它可被区分为缴纳性权利和非缴纳性权利、给付性权利和非给付性权利.由于社会保障基本权以维护人道主义价值为目标,并倚重于国家等公共机构,所以,它是一种社会基本权.不同社会保障基本权的实现对普通法的依赖程度有差别,但是,它们都具有对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及公民的直接效力.如果社会保障基本权未能被立法权、行政权具体化,或者具体化地不充分,或者具体化行为违宪,一旦该权利受到侵害,那么,就可通过宪法诉讼予以救济.
分类号:D632.1[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